将商(协)会建设成为推动区域发展的新动力、打造产业优势的新力量、集聚社会资源的新平台、开展招商引资的新渠道,为促进"两个健康"发展,为延边民营经济发展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
在今年的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,习近平总书记指出,要发挥工商联对商会组织的指导、引导、服务职能,确保商会发展的正确方向。结合地区的发展实际,延边州积极思考,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,探索新思路,在推进延边商(协)会健康发展的道路上努力前行。
一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商(协)会建设的重要性。
各级党委、政府高度重视商(协)会改革发展工作,按照市场化原则,引导社会充分认识商(协)会公共服务、行业自律、参政议政、教育引导等职能,营造良好发展环境。一方面加大对商(协)会的培育力度,建立商(协)会孵化基地,设立商(协)会发展扶持基金,出台相关扶持政策的实施细则。
另一方面组织商(协)会开展交流合作,鼓励资源优化整合、产业升级,促进行业整体发展。支持商(协)会开展有针对性的行业培训,促进校会联合培训,解决企业招工难、人才匮乏问题。
二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,还权于社会组织。
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,切实转变政府职能,逐步实现商(协)会与政府部门脱钩,把商(协)会能行使的职能委托或转移给商(协)会,逐步形成自立、自主、自律、自强的商(协)会运行机制。
同时,建立和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体制,商(协)会受政府委托开展业务活动或提供的服务,政府应支付相应费用。
三、完善促进商(协)会健康发展的相关制度。
建立沟通征询制度。构建政会间平等对话、沟通协商的平台,建立政府重大行业决策征询商(协)会制度;建立奖惩机制。对运行规范、发挥作用突出、社会公信度高的商(协)会予以表彰,对不发挥作用、社会影响不好的依法给予处罚直至撤销;建立商(协)会专职工作人员培训机制。培育职业化商(协)会专职工作人员队伍,创造条件鼓励优秀人才到商(协)会工作;提升商(协)会政治地位。扩大商(协)会代表在人大、政协委员中的比例。建立健全商(协)会党组织,积极宣传商(协)会正能量,提升商(协)会的社会认可度。
四、不断加强商(协)会自身建设。
首先,要健全领导班子。严格按照选举程序推选会长,会长要在本地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和行业中有较高号召力和威望,不仅自身企业办得好,而且能够重视商会发展,带动行业良性发展。要配强秘书长,秘书长是商会工作的骨干,要把善于统筹协调和沟通交流、有较强谋划能力和执行力的人才引进商会并委以重任。要配备高素质专职工作人员,提高商会服务质量。
其次,要规范运行。按章程办会,完善工作机制,实现规范有序运作。结合商会和行业特点,整合资源,通过适度竞争提高商会质量,不断增强组织活力,防止商会成为少数人的商会,杜绝把商会建成“帮会”“老乡会”。
再次,是优化会员结构。提高会员覆盖面,增强商(协)会代表性。推行优胜劣汰机制,对特征不明显的分立分设,对业务重叠不符合发展需求的合并重组,对缺乏行业代表性不发挥作用的整顿清理。
五、发挥工商联在促进商(协)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。
商(协)会是工商联履行职能的重要抓手,工商联也是商(协)会健康发展的重要平台。加强各级工商联的人员、编制配备,为引导商(协)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。将工商联商会建设成“纵向到底、横向到边”的商会组织体系,建设成服务“两个健康”、承接政府职能转移、协助“政府购买公共服务”的民间组织,建成布局合理、覆盖面广、影响力强的“大商会”。
探索建立“政府-商会-企业”三方互动工作机制,健全完善各商(协)会之间的交流合作机制。定期召开政会座谈会、经济分析会,关心商会发展,解决他们的困难,逐步形成党委、政府重视;民政部门监管;社会各界支持;工商联具体负责的商会指导工作格局。积极争取党委、政府支持,探索建立由工商联推荐行业商会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工作机制,将标准制定、行业管理等职能逐步下放给行业商会。定期不定期组织商会开展政策解读、考察洽谈等活动,为商会及会员企业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创造有利条件。
适应新常态,开启新征程,商(协)会建设任重而道远,延边将继续坚持团结、服务、引导、教育的方针,充分发挥工商联的优势作用,努力将商(协)会建设成为推动区域发展的新动力、打造产业优势的新力量、集聚社会资源的新平台、开展招商引资的新渠道,为促进“两个健康”发展,为延边民营经济发展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