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间商会的功利性目的,早已经被大家琢磨透了。政府大力扶持,在于其能拉动一方经济,助力政府招商引资。企业积极参与,在于其能结交人脉,促进企业整合资源。正因如此,眼力所及,各地商会风生水起,各路神仙趋之若鹜,但负面新闻似乎也层不不穷,自律不足,监管不力,缺乏权威,鲜有服务,甚至常有为争名夺利而大动干戈之耳闻。皆为利来皆为利往,本无可厚非,但如果民间商会仅有此功利价值,是否是其本原之意?
大致想来,民间商会的成长之道,可能还应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所探究和强化。
其一,职能互补。历史和现实的原因,眼下各地商会行政色彩过于浓厚,政府当其是下属机构,商会当其是企业主管,越权错位频出,该做的没做,不该做的乱做,增加了企业负担,也挫伤了商会吸引力。商会必须还其民间性,它应该是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,做政府不能做、做不了、不愿做的事。政府要放手,商会要摆脱。
其二,非赢利性。民间商会作为独立的社团法人,必须体现其自身的非赢利特征,服务功能要远大于其经济功能。不能与企争利,更不能借企谋利,否则必然丧失其权威性与公信力。现阶段实现这个要求,光在商会章程里有个说法还不够,重要的在于人。商会领导层的个人境界、内在动机和道德自律,是保证民间商会品格和方向的关键。说得直接点,经验告诉我们,如果商会负责人对商会私利的企图大于对商会贡献的愿望,这个组织肯定完蛋。
其三,精神家园。人都是有归属需要的。商人群体在中国,从历史上看,在文化上从来就是缺乏集体认同和社会承认的特殊群体。经济上的成功,并未从根本上改变其精神上的不安全感。商会组织应该成为企业的“娘家”,成为企业家们抱团取暖、获得安慰、产生共鸣的平台。这种精神上的依赖和信赖,一旦形成,将会是商会持久而强大的生命力。
还有一点要说,就是民间商会务必远离政治。无论实力多强大,无论氛围多宽松,别假商会组织之利,针砭时弊,参政议政,弄得跟个***似的,那就大错特错了。在商言商,挣钱没事,别让我们党觉得不放心,这是最最基本的。